8月10日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始接受“商转公”业务咨询和办理,小编梳理了一批热点问题。看看有你关心的吗?
1
Q:商贷房屋为借款人夫妻共同所有,借款人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在我市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能否以配偶名义申请“商转公”?
A:可以。配偶是房屋产权人,又同时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
2
Q:商贷房屋为职工单独所有,申请办理“商转公”时,配偶需要现场申请吗?
A:需要,配偶作为“商转公”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3
Q:商贷房屋为父母和子女共同所有,子女作为商贷借款人,子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子女能否申请“商转公”,申请时是否需要父母到场,父母要提供哪些材料?
A:在符合“商转公”条件的情况下,子女可以申请“商转公”,需要父母现场确认。父母作为房屋的产权人,同时作为贷款抵押物住房的抵押人,父母应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与借款人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等均可)。
4
Q:“商转公”贷款,如何提供还款账户?
A:提供夫妻任意一方在原商贷银行的一类账户。
5
Q:职工现有一笔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结清该笔贷款后,能否办理“商转公”?
A: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符合“商转公”的情况下可办理。
6
Q:商贷房屋即将办理产权证,是否需要商贷银行办理完转抵手续,才能申请“商转公”?
A:是的。只有商贷银行办理完转抵后,公积金中心在办理“商转公”时才能实现顺位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