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22〕11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5日
《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中降低住房贷款利率反映了刺激房地产市场需求的意图明确,同时本次全国统一下限调整后,各地下调房贷利率的空间进一步打开,预计各地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房贷利率,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提高购房者置业意愿。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央行此次政策仍坚持“房住不炒”主基调,商贷利率下限调整限定在首套房,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调整政策仅适用于首套房,拉大了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利差,在刺激首套房需求释放的同时,有利于避免加大投资投机性需求。
同时,坚持“因城施策”原则,对于部分人口流入数量较大,住房具有刚性需求的城市,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加点方式,有利于对需求释放进行精准调控,防止产生房价快速上行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