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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预警?2022年吉安中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来了…

2022-04-13 10:07:45  来源:吉安市教育  点击()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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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州区教体局公布了《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分类排序细则》和《吉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对今年的招生工作作出要求。

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分类排序细则

吉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招生原则:

1. 依法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都有公办义务教育的学位,保障学龄儿童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2. 坚持免试入学。全区任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学生。

3. 严格控制学校的招生数量和成班率。初中一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班;小学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班。

4. 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按照教育部“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要积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 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的意见。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由学校周边相对较近且连片的若干个区块组成。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监护人家庭房产地址学区范围申请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就近入学”。

5. 今年多校划片学区分别为:思源学校小学部学区为阳明路小学、思源小学部多校划片;古二学区中的 16B区块碧水苑、11a区块古南塔为古一和古二多校划片。

6. 义务教育招生必须坚持公平性原则,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排序录取”。根据《民法通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排序规定和“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即学生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一致优先,学生的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产地址一致优先)等,制订《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分类排序细则》,并按照该《细则》对申请入学的儿童少年进行分类排序。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即“就近入学”。 当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生源过多,学位不足或紧张时,依据儿童少年的排序先后,公平的进行招生录取和生源分流, 即“排序录取”。

7. 民办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合理设置招生范围,范围内任何学生都可以自愿报名, 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应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对已经录取的学生要及时在《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查询管理系统》报名,以便与公办小学同步录取及建籍。凡自愿申请并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将自动放弃公办学校的录取, 不再保留公办学校的学位。

招生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区户籍的儿童,均要按规定及时入小学就读。非本地户籍 符合“随迁子女”条件或者父母亲在吉州区购买了商品住房(今年8月31日前交房)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在吉州区小学就读。一套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8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2. 初中招生入学对象: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就读。在区外就读小学的非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随迁子女”条件或者父母亲在吉州区购买了商品住房(今年8月31日前交房)的学生,可以申请来我区就读初中。一套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8月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3. “随迁子女”是指在吉州区经商,并领有半年以上(截止至今年8月31日)工商执照,有固定住所(居民有效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吉州区务工,签订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在吉州区缴纳当年近6个月及以上(截止至今年8月31日)城区社会养老保险, 有固定住所(居民有效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学位预警: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建立预警机制的要求,通过对近几年来吉州区招生录取数据的分析预测,现就学位紧张的学校向社会发布预警通告,请家长了解并合理有序分流,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小学:吉师附小、石阳小学二部、石阳小学、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北门小学、凤凰小学、古南二小。

特别提示:在今年招生录取工作中,若以上学校学生数持续增加,录取类别将继续前移,直到录满招生计划数为止,未录取的学生将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

吉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须知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吉州区 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现将吉州区 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分两次进行。

一次是4月11-17日,区内在园(院)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保育院)统一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父母亲的房产证等家庭住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吉州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属随迁子女的,还要提供父母在本区经商或务工的相关材料。未设报名点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统一在设报名点幼儿园报名。

二次是符合吉州区入学条件未报名的适龄儿童,7月27日-8月 5 日在“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信息查询管理系统” (http://139.9.90.22/jzqkszx/)的“小学新生报名”中申请报名。8 月8-12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亲的房产证等材料,属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相关就学材料。

处于“多校划片”区块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应该在两所学校进行选择填报志愿。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回户籍地申请入学;本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服从调剂安排的9月1-2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补报名。

②民办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要求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 4月11-17日或7月27日-8月5日家长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点申请报名。

(二)报名条件和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区户籍的儿童,均要按规定及时入小学就读。非本地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或者父母亲在吉州区购买了商品住房(今年8月31日前交房)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在吉州区小学就读。一套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8月31 日)只作为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2.初中招生入学对象: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就读。在区外就读小学的非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随迁子女”条件或者父母亲在吉州区购买了商品住房(今年8 月31日前交房)的学生,可以申请来我区就读初中。一套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8月 31日)只作为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

3.“随迁子女”是指在吉州区经商,并领有半年以上(截止至今年8月31日)工商执照,有固定住所(居民有效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吉州区务工,签订合法用工合同、按规定在吉州区缴纳当年近6个月及以上(截止至今年8月31日)城区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居民有效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三)报名交验的材料

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或现场确认)时,根据适龄儿童的不同情况交验以下材料:

 ⑴吉州区户籍的: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 须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亲的房产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⑵非吉州区户籍,父母在吉州区经商,要求随迁入学的: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 须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适龄儿童及父母亲在吉州区的居住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在吉州区经商半年以上(截止8月31日)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④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非吉州区户籍,父母在吉州区务工,要求随迁入学的: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 须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适龄儿童及父母亲在吉州区的居住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在吉州区务工半年以上的合法的用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④父母在吉州区缴纳半年以上(截止8月31日)城区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非吉州区户籍,父母在吉州区购买了商品住房,要求入学的: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亲的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 须出具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亲在吉州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材料:房产证或商品住房购房合同、购房票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小学升初中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小学升初中招生报名分两次进行。

一次是区内在校小学毕业生在本校统一报名,时间为4月11- 17日。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父母亲的房产证等家庭住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吉州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

二次是小学在区外就读,符合本区升学条件的学生,7月27日 -8 月 5 日 在 “ 吉 州 区 义 务 教 育 招 生 信 息 查 询 管 理 系 统 ” (http://139.9.90.22/jzqkszx/)的“初中新生报名”中申请报名。 8月8-12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吉州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户口簿、父母亲的房产证等家庭住址材料的相关内容。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亲的房产证等材料,以及区外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材料。属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相关就学材料。

2.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回户籍地申请就读;本区户籍的学生,服从调剂安排的,于9月1-2日到吉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补报名。

(二)报名条件和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没有本区户籍但在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均可参加初中招生报名。在区外就读小学的非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随迁子女”条件或者父母亲在吉州区购买了商品房(今年 8月31日前交房)的学生,可以申请来我区就读初中。

(三)报名交验的材料

小学升初中报名或现场确认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 本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①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亲的房产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⑵在区外小学毕业吉州区户籍的学生: 

①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父母亲的房产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生学籍材料(原件)。

⑶ 在区外小学毕业非吉州区户籍, 父母在吉州区经商,要求随迁就读的:

①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生学籍材料(原件);

③学生及父母亲在吉州区的居住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父母在吉州区经商半年以上(截止8月31日)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⑤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⑷ 在区外小学毕业非吉州区户籍, 父母在吉州区务工,要求随迁就读的: 

①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生学籍材料(原件); 

③学生及父母亲在吉州区的居住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父母在吉州区务工半年以上的合法的用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⑤父母在吉州区缴纳半年以上(截止8月31日)城区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⑥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在区外小学毕业非吉州区户籍,父母在吉州区购买了商品住房的,要求随迁就读的:

①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生学籍材料(原件); 

③父母亲在吉州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材料:房产证或商品住房购房合同、购房票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在幼儿园(保育院)、小学登记报名或自行网上登记报名,应该如实填写《吉州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或《吉州区小学毕业生升学登记表》。必须按照《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学生分类排序细则》的顺序,优先交验排序在前的房产材料。 

2.网上报名的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审查确认,现场审查确认时须交验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亲的房产证等材料。 

3.属于 “多校划片”区块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应该在两所学校之间选择志愿,然后按所选志愿排序录取。 

4.一年级入学报名,凡未满 6 周岁儿童一律不予登记。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的在校就读的小学学生,不得参加小学新生报名登记。

四、新生录取 

1.录取前根据本区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情况,科学地划分和设定地址代码和区块代码,合理划定小学、初中招生范围。未划定区块的镇(街)村小学主要面向本地村民子女招生。学校的学区范围将通过《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查询管理系统》在吉州教育网、吉安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单校划片录取:小学适龄儿童经审定家庭住址代码、“类别序号”后,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 “类别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学位数或根据需要必须调剂录取时,由区审查录取组组织调剂录取。排序靠后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综合学生家庭住址、户籍地址等因素调剂录取到有学位的其它小学。多校划片录取:根据学生的家庭住址的“区块代码”、学生分类排序的“类别序号”、学生选择的“志愿学校”三个条件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多校划片” 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志愿参加志愿学校的排序录取,直到完成多校划片招生计划为止。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另一所学校的排序录取。幼儿园(保育院)报名的一年级入学录取通知书由幼儿园(保育院)8月28日发放。自行网上报名的8月28-29 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入学通知书。

3.小学升初中新生录取。长塘、兴桥、樟山、曲濑镇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录取到本镇初中。禾埠街道、白塘街道的小学毕业生按毕业学校或村委会或自然村就近录取到城区初中。城区小学及区外小学毕业学生,经区审查录取组审定家庭住址代码、“类别序号”后,根据学校的招生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类别序号”的先后顺序录取。当招生学区范围人数超过学校的学位数或根据需要必须调剂录取时,排序靠后未录取的学生由区审查录取组综合学生家庭住址、户籍地址、学籍地址、之前就读的学校等因素调剂录取到有学位的其它初中。小学升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毕业小学8月28日发放。网上报名小学毕业学生8月28-29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新生报到 

1.小学一年级及小学升初中新生于8月30—31日持入学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 

2.根据省教育厅“应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为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的要求,学生不能擅自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录取的学校就读,否则无法办理全国统一的学生学籍手续,初中升高中时也有可能会丧失均衡招生资格。

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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