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7%,较上期下调1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6%,较此前下降5个基点。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2020年4月以后,5年期以上LPR首次出现下调。作为房贷利率的锚,对于购房者而言,在加点基数不变的情况下,5年期以上LPR利率的下调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房贷支出。
从更广泛的层面看,LPR的下调不仅对房市有影响,也将影响各行各业,惠及更多主体。央行副行长刘国强日前表示,LPR是一个宏观变量,它的变动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对所有行业都有影响,是一个总量性的、普惠性的。
在业内人士看来,LPR利率下调之后,将有助于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减少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振融资需求;同时,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也会有所缓解,将有效对冲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2022年02月08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加强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投放,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助于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下一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赁金融制度,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长租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3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个别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的报告》,并对《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修改。
自2022年4月18日(含)起,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增至6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从6月1日开始,职工可申请贷款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政策,同时设置了20万元的贷款保底额(含异地缴存贷款),有效保证了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低息贷款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职工合理住房消费。
2022年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2022年6月15日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在吉安市中心城区(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购房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增至70万元;本地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增至60万元;“存贷挂钩”倍数值取20;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本地单缴存职工贷款政策执行。在县(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应政策不变。
重磅新政!购房即可免契税、维修资金!(2022年6月24日 吉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房住不炒”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当前国内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市中心城区(井冈山经开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22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购买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实行购房契税奖励。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和税收完税证明等提出奖励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100%奖励。(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2022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购买了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奖励。购房人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和缴存票据等提出奖励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维修资金100%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在吉安市中心城区购房的,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增至70万元;本地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增至60万元;“存贷挂钩”倍数值取20;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参照本地单缴存职工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在符合国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房地产信贷和个人住房按揭的支持力度,下调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责任单位:人行吉安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分局)
8月10日,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房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公布
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网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出炉,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较上一期均有所下调,1年期LPR降至3.65%,5年期LPR降至4.3%,分别较上一期下调5个和15个基点。
9月30日央行发布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0月1日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5年期利率执行3.1%
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为进一步扩大“商转公”政策受益面,解决缴存职工无法办理非中心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我中心即日起按照“先预审,再结清,再放贷”模式开展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结清模式))业务。至此,商转公业务不限制银行,只要满足条件,所有商业银行的商贷都可以商转公。
11月1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 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出台十六条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内容看,254号文包含16项举措,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三个方面,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比如,提出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等,政策力度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