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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号!楼市传来几个重磅消息,风向变了!

2019-04-23 14:42:57  来源:南昌楼市情报  点击()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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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楼市小阳春的风头正盛。楼市一片火热,但是目前已出现几大重要信号,在楼市回暖超过预期的情况下,调控政策或将再度收紧!

1、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2、自然资源部:住宅用地消化周期三年以上停止供地

3、官媒发声:“楼市不存在快速升温基础”

4、住建部对部分房价、地价波动幅度较大的城市进行预警提示

5、5月1日起执行新版征信是假消息

6、呼和浩特出台抢人政策,大学生可以“半价”买房

01重磅发声!强调房住不炒,落实一城一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与今年“两会”的口径不同,进行了新部署。

这次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也就是说,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与去年12月和今年2月的不同,重新强调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市场定位及重要性,重新强调要建立起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

从短期政策来看,中央政府一方面希望国内各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房价既不涨也不跌,以此来保证中国经济增长稳定,但是也不愿意看到房地产市场的重新火爆而把当前各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泡沫吹得更大。所以,这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向房地产市场发展明确的信号,坚决防止房地产市场炒作,要让房地产市场回到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来。

02自然资源部:住宅用地消化周期三年以上停止供地

为了保持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然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制定实施工作。

该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2018年和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数据,总结评估2018年“五类”调控目标落实情况,制定实施2019年度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目标。

尤其是,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

根据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的新数据,季度全国地价总体水平温和上行,环比、同比增速持续放缓。

住宅用地消化周期三年以上停止供地,其实也释放了一个信号:要求房地产平稳发展,稳预期。不希望土地市场出现过热的现象。

03官媒发声:“楼市不存在快速升温基础”

《经济日报》在报道中表示:楼市不存在快速升温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土地市场也比较活跃,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有所提升。但是,有业内专家表示,短暂性的活跃并不代表整个房地产市场会出现大变动,也不代表房价迎来加速上涨。目前,热点城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依然保持高压,再加上热点城市新房供应相对充裕,市场不存在快速升温的基础。”

文中还例举了保定市相关部门将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作为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整治的重要内容、长沙启动房地产市场执法“迅雷行动”,严查房地产中介机构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和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的行为。

更令人关注的是住建部副部长倪虹近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楼市调控不动摇,保持政策连续性。”

04住建部对部分房价、地价波动幅度较大的城市进行预警提示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2019年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住宅销售平稳回落,房价基本稳定,市场预期趋于理性。但部分热点城市住宅销售回暖、土地市场热度回升,需引起高度关注。

按照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确定的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9年季度房价、地价波动幅度较大的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055月1日起执行新版征信是假消息

近,很多人对新一代征信系统都十分关注。新一代征信系统如何影响个人征信?夫妻共同借款等影响征信?

官方解释来了!对于新版信用报告,有以下几点此前网络盛传的不准确消息需要澄清:

①5月1日起执行新版信用报告是假消息,目前新版信用报告上线使用并无明确时间表,现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查询时还沿用现有信用报告。

水电费缴纳情况并非强制记录在新版信用报告中,此类公用服务缴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报告的前提是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

③“上午离婚下午买房”成为过去、离婚后不会享有首套房资格的传言并不准确。新版信用报告虽然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但共同借款的认定,是基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合同中所明确的借款人信息。(来源:券商中国)

06呼和浩特出台抢人政策,大学生可以“半价”买房

4月18日,呼和浩特正式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在试点范围内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依程序申请享受安居住房政策。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低可按20%支付。

此外,在呼和浩特市就业的大学生,还可以通过大学生安居工程住房申请大学毕业生住宅和大学毕业生公寓。

其中,大学生公寓免租金周期为2年,超过2年仍需续租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居住涉及的水、电、气、暖和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多可申购一套大学生住宅。

业内人士认为,呼和浩特新政抢人意图明显,不过在3月二手房价同比涨幅全国的背景下,该政策有可能被住建部过问。另外,在近期全国房价上涨预期上升的背景下,中央再次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住建部对部分房价、地价波动幅度较大的城市发出警告,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需要引起部分地产政府和开发商的注意,预计全国房地产的调控力度将依然维持之前的高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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